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申报

 申办条件(一)综合条件
  1、企业变革发展历程清晰,从事系统集成四年以上,原则上应取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资质一年以上;
  2、企业主业是系统集成,系统集成收入是企业收入的主要来源;
  3、企业产权关系明确,注册资金2000万元以上;
  4、企业经济状况良好,近三年系统集成年平均收入超过亿元,财务数据真实可信,并须经国家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;
  5、企业有良好的资信和公众形象,近三年没有触犯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。
  (二)业绩
  1、近三年内完成的、超过20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总值3亿元以上,工程按合同要求质量合格,已通过验收并投入实际应用;
...

标签:

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

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  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
  1.0法律依据
  《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法规》
  2.0实施主体
  工业和信息化部
  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分为:甲、乙、丙三级。
  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乙级、丙级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工作委托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负责实施。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应当将审批结果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,由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《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》。
  3.0受理单位
  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发展司;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通信管理局。
...

标签:

通信网络系统集成

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
(第87号)
第二十九条 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参加资质年检的建筑业企业,其资质证书自行失效,且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资质。

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
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,维护建筑市场秩序,保证建设工程质量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》、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》,制定本规定。
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,实施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,适用本规定。
本规定所称建筑业企业,是指从事土木工程、建筑工程、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、装修工程的新建、扩建、改建活动的企业。
...

标签:

分页:«1»